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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le从理论上来讲判是自卫是没有问题,但是被判完全无罪就有点太过政治化了。 6park.com我提出过很简单的一个假设就是如果Kyle开枪但是被反杀了,反杀他的人当然也是自卫, 第一个死者用拳头打你,拳头并不致命,而你开枪威胁到了他的生命,他杀你当然是自卫。 第二个同样的,你杀完人之后不留在原地等警察而是拿着枪向第二个人跑过去,我很有理由相信你会再次开枪危及到我的生命,我拿滑板袭击你甚至杀掉你,当然也是自卫。 而第三个人,你就在我面前杀掉了第二个人,我完全有理由相信你会继续杀危及到我的生命,我拿枪指着你甚至开枪杀掉你,同样的也能说是自卫。 6park.com在这件事情上不管最后被杀的是谁都是“自卫”。 所以所谓的“自卫”完全就是欲加之罪或者“欲加无罪”的说辞而已, 除了口头上的富丽堂皇以外没有实质的东西。 6park.com而真正需要考量的是法律本身的意义,量刑本身对社会来讲最大的意义就是起到赫阻的示范效益, 而判无罪不单单没有起到赫阻反而会成为非常坏的判例。 Kyle说得好听就是保护商家和行使自卫权,说得难听就是未成年、非法持枪、跨州碰瓷。 那两死者可没有零元购,没有冲击商家,所以很明显是Kyle跑到对方的阵营里面碰瓷行使的自卫权。 打个比喻就是每次的足球赛事的支持者都分阵营,你跑到对方阵营里面高呼,被打被叫嚣说要杀掉你这是一定会发生的事情。 然后你就掏枪“行使自卫权”... Kyle的判例让碰瓷自卫的事变得太理所当然了,判完全无罪只会让社会更加动荡。 6park.com当然这件事情从头到尾都是政治事件,既然是政治事件就没有什么对错可言的。 那些死者之前有案底但是在被枪杀之前并没有零元购, 他们并没有“暴”的行为而却真真正正的死了成为了victim, 法官凭什么一定要控辩双方称呼他们为暴徒而不是victim呢? 从法官不允许把死者称呼为victim开始就已经注定了判决的结果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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