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军事纵横首页]·[所有跟帖]·[ 回复本帖 ] ·[热门原创] ·[繁體閱讀]·[版主管理]
回应某人有关朱令案的要点
送交者: 笔笔[★品衔R5★] 于 2024-01-05 8:11 已读 6345 次 19 赞  

笔笔的个人频道

前帖子:https://club.6parkbbs.com/nz/index.php?app=forum&act=threadview&tid=1810534 6park.com

1. 首先投毒案性质上说,社会影响恶劣容易引起恐慌,且极易导致效仿犯罪。所以原则上,投毒案基本都希望尽快侦破。北京公安在案情初期尽力排查铊源与这原则是符合的。 6park.com

但确定孙维为唯一嫌疑人后,北京公安开始出工不出力,越来越不积极。比如95年底朱令父母被告知,已有嫌疑人。但真正唯一一次讯问此案的唯一嫌疑人,孙维,拖了几乎2年之久。这两年时间里,北京警方什么事都没做之后还让朱令的个人物品又被偷了一次。这极不正常。不仅没有对唯一的嫌疑人尽快开始问讯,没有保护好证物,也没有去确定其他的嫌疑人。客观上给人的感觉是,故意拖着不办,刻意让此案成为悬案。 6park.com

就结果而言,孙维作为此案唯一的嫌疑人的确受到了包庇和优待。这完全是事实。被确定为嫌疑人后,给了2年的时间让其充分做好心理建设。在朱令家属上书国家领导人和引起社会舆情后,只有一次讯问就解除了嫌疑。这些都极不符合正规的办案原则和流程。 6park.com

呵,另外我还没有站在朱令方的立场上说话。朱令的代理律师张捷在微博上发文称,警方有重要的证据但实施了隐瞒,所以他一直希望警方公开案情细节给家属一个交代。包括《人民日报》在内的各种媒体也都发过声,呼吁警方公开案情信息。警方在此案中的各种表现完全是愧对受害者和其家属的。 6park.com

2. 投毒嫌犯就在朱令身边并熟悉朱令的生活和作息。这不是我说的,而是警方的专业人士前北京公安局科技处处长王补说的。宿舍作为摆放所有个人物品和学生作息的场所,极有可能是投毒的现场。其他案例如复旦投毒案,也是在宿舍投的毒。另外,朱令大部分时间不在宿舍,这不反而说明同宿舍室友更容易实施个人物品投毒吗? 6park.com

3. 别闹。你当然可以合理地怀疑贝,没问题。我从来不认为你没有这个权利。只是你怀疑贝的理由过于离奇、牵强和捕风捉影,根本站不住脚。而且对比贝,孙维显然更有条件实施投毒犯罪。把一个更有条件实施投毒犯罪的孙放在一边,而去指控难以满足各种条件的贝,这无论如何没有任何说服力。 6park.com

4. 啧啧,你又来了。孙维哥哥行为根本洗不掉孙维投毒的嫌疑,最多只能证明清华管理铊不严格。我已经反复强调,能接触铊和对朱令实施铊投毒完全是两码事。因为后者需要满足各种具体和苛刻的条件才能成功完成投毒行为。接触铊偷换概念成实施铊投毒,这很自然就代入了凶手思维。正常人即使能接触铊哪会马上想到投毒啊,典型的欲盖弥彰。另外,孙维哥哥能容易地找到实验室和铊源摆放的具体位置,并能分辨出具体的铊合成物。如此的轻车熟路,也让我有些在意。清华很大,化学实验室不可能只有一个。铊的存放即使不严格,因其危险性在一般的教学实验里也应该不那么容易接触到(这已被当时在读不少清华化工专业的校友所证实)。孙维哥哥拍视频肯定是得到了孙维的授意,甚至孙维带着去拍的都有可能。此地无银的效果更明显了呢。 6park.com

5. 哦,你带本科生上过实验,so what?和本案相关吗?你又不在清华,没有任何的参考价值。看来我需要再次强调,一般人能接触铊并不代表会投毒,更不能证明会专门向朱令投毒,这说一万遍也不够。另外,孙加入课题组其所在的实验室与其本科教学的实验室应该不是同一间。well,从这点看,孙维的嫌疑和其他同班女生相比,反而加重了呢。 6park.com

6. 为什么不可能?这符合正常人的行为逻辑啊。以前的同学病重可能离世,其父母伤心欲绝,作为同窗想着能不能做点什么,帮帮忙。这种行为逻辑在国外更是普遍,不是么?遇到身边一些不幸或重要的事,大家都会尽一些义务和帮助。我不理解,为什么你会觉得奇怪。你生活在国外难道从没做过志愿者吗?从来没有不求回报的帮助过他人吗? 6park.com

7. 啧啧,连“敢不敢”都写出来了,你好幽默。无论你怎么质疑贝,都无法洗掉孙是此案里最大的嫌疑人。 6park.com

呵,我认为,公众应该督促警方发布与“南大碎尸案”类似的声明,表达“追查到底永不放弃”的态度,继续侦破给去世的受害者和其家属一个交代。这才是真正的良心!而不是因为证据链暂时不完整而给重大嫌疑人洗地。这不是良心而是助纣为虐。
贴主:笔笔于2024_01_05 8:11:16编辑

评分完成:已经给 笔笔 加上 50 银元!

喜欢笔笔朋友的这个贴子的话, 请点这里投票,“赞”助支持!
[举报反馈]·[ 笔笔的个人频道 ]·[-->>参与评论回复]·[用户前期主贴]·[手机扫描浏览分享]·[返回军事纵横首页]
笔笔 已标注本帖为原创内容,若需转载授权请联系网友本人。如果内容违规或侵权,请告知我们。

所有跟帖:        ( 主贴楼主有权删除不文明回复,拉黑不受欢迎的用户 )


用户名:密码:[--注册ID--]

标 题:

粗体 斜体 下划线 居中 插入图片插入图片 插入Flash插入Flash动画


     图片上传  Youtube代码器  预览辅助

手机扫描进入,浏览分享更畅快!

楼主本栏目热帖推荐:

>>>>查看更多楼主社区动态...






[ 留园条例 ] [ 广告服务 ] [ 联系我们 ] [ 个人帐户 ] [ 版主申请 ] [ Contact 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