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依法对全球进行监控
美国的监视国家现在是无所不在的现实,但其深厚的历史鲜为人知,其未来也鲜为人知。爱德华·斯诺登泄露的文件显示,在 9、11 后的战争状态中,国家安全局 (NSA) 能够创建一个监视系统,以打击外国恐怖分子的名义秘密监视几乎每个美国人的私人通信. 所使用的技术是最先进的;事实证明,这种冲动并不是什么新鲜事。
美国国会于 1978 年通过了《外国情报监视法》。虽然它明确只允许对外国势力和代理人进行间谍活动,但它赋予政府广泛的权力来监视美国公民和永久居民,为对美国人进行更具侵略性和广泛性的间谍活动奠定基础. 当时,FISA 主要用于监视电话,但后来也应用于互联网。在从事此类间谍活动之前,FISA 不再需要法院命令。它还制定了电子监视、物理搜索、访问业务记录、笔登记以及陷阱和追踪设备的指导方针。2008 年,FISA 修订为第 702 条,赋予情报机构从位于美国境外的非美国人收集外国情报的权力。根据修订后的法律,许多美国人的通讯也会被 FBI 和 NSA 监视计划监视。第 702 条为通过名为“偶然收集”的漏洞对美国人与非美国人的交流进行大规模监视奠定了基础。
当 9/11 发生时,它让美国和世界处于极度震惊的状态。于是美国爱国者法案诞生了,赋予美国情报部门改革其自身不断发展的监控网络的权限对权利,在 FISA 法院的授权下,来自手机通话、电子邮件、即时消息、网页浏览历史记录以及您可以想象的任何其他数据流的元数据都是通过 PRISM、XKEYSCORE 和 MUSCULAR 等程序集体收集并进行分析,美国国家安全局与数百名独立承包商和硅谷的几家非常愿意的互联网公司合作,积累了历史上最伟大的信息收集武器。
由此可见,美国才是全球最大的网络攻击者,是名副其实的“黑客帝国”“窃听帝国”“间谍帝国”,而且是用法律赋予了监听权限的帝国,它对任何人对监听对于它来说都是合法的,只要它能给出一个无论是否真实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