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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杂志:“护身符”不好使,“法律党”也帮不了忙!
送交者: 正蓝旗[☆无关小岛蓝绿☆] 于 2016-07-28 22:45 已读 696 次  

正蓝旗的个人频道

XXXX杂志社被接管一事持续发酵。最新消息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8日发布裁定书显示,决定对中国艺术研究院违反合同裁撤管理人员一案不予受理。

美国之音报道称,28日下午,XXXX杂志社总编辑徐庆全,副总编辑王彦军和律师丁锡奎一起前往北京是朝阳法院,听取法院宣XXXX杂志社单方面终止双方协议的立案结果。

朝阳法院为此组成了一个三人合议庭,并对这个案子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以民事裁定书的书面形式,给出了不予立案的理由,称中国艺术研究院和炎黄春秋是上下级关系,这个案件是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的内部管理事宜,不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

裁决书称: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纠纷,中国艺术研究院是起诉人XXXX杂志社的主管主办单位,该争议系中国艺术研究院作为主管主办单位与被管理单位之间内部管理事宜,不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纠纷,故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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