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判多宗反修例案法官被調職,薪水竟然漲了……
有報道指,因多宗反修例案件輕判被立法會議員投訴的香港法官何俊堯,將被調離裁判法院,轉往高等法院專責處理原訟庭刑事案件的排期事宜,職銜為「刑事案件排期法官」。他的新職位為期逾8個半月,意味短期內毋須審理刑事案件。今次何官獲調職,還獲加薪可高達50至75萬港元。何俊堯
薪水漲了? 消息稱,何官將暫時調去高院負責刑事案件排期工作,其職銜等同是高院副司法常務官,此職位的月薪是$225100元,而根據司法機構職級薪酬資料顯示,裁判官月薪由$136215至$163250港元不等,視乎年資。換言之,何官今次被調職可獲每月增加薪金約為$61850至$88885港元,以8個半月計算,何官今次調職,額外收入高達50多萬元至75萬餘元。
圖:香港01
何俊堯於1981在香港出生。2003年於英國謝菲爾德大學取得法律學士學位。2004在香港城市大學取得法學專業證書。2005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於同年開始私人執業。司法機構於2014 年11月19日公佈委任其為裁判官。 今次調任消息一出,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就以干涉司法獨立爲由大肆批評;曾與葛珮帆就一封「匿名信」批評法官行為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則發聲明回應,稱絕非向司法機構施壓。但根據明報報道,調離安排早在7月就已經決定,和日前的投訴無關。事實上調任是委以重任,因為他會負責分派更嚴重的案件給其他指定法官處理。 譚文豪 圖:香港01 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刑事案件排期法官」負責處理一切在原訟庭審理較嚴重的刑事案件的排期事宜,職責包括處理案件控辯雙方的申請檔,並在收取辯方的排期要求後21天內,為案件排期審訊。「刑事案件排期法官」只涉及行政工作,毋須親自審案。
判案遭市民投訴 何官上月裁定被控襲警罪的北角區議員仇栩欣罪脫,並批評兩名警員作供時「用大話冚住大話」,猶如身處「平行時空」。事後遭民建聯議員葛珮帆之後致函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質疑何俊堯在8宗反修例有關的案件中的判詞偏頗。包括稱讚被告、指責原告,質疑何立場偏頗,將案中的被告均裁定罪脫,令公眾質疑其有政治傾向,要求馬官立即停止讓其審理與政治相關案件。
葛珮帆 圖:香港01 大律師公會於上月21日曾表聲明,表示留意到有裁判官在進行事實裁決時因質疑警員證供可信性,遭到外界批評。公會指,法官及裁判官有責任就證人是否可信提供理由,呼籲公眾尊重法院裁決,並審慎克制,以免幹預司法獨立。 葛珮帆昨日在 Youtube 頻道中表示,她於信件中列舉了何俊堯裁判官最近處理的 8 宗反修例相關案件,均獲裁定罪名不成立或輕判,包括判處前「香港眾志」三成員去年在國歌法公聽會內未有遵守秩序罪罪成,但僅罰款 1,000 元,並指他們未來是「社會棟樑」,著他們應留「有用之軀」等,葛指何俊堯處理案件時經常「讚被告,鬧原吿」,「基本上唔願意聽警方講,警方講咩差唔多都係錯,全部都係輕判,就算人哋認罪,佢都想人哋唔認,都係想唔判」,令公眾質疑何是否本身就對警員存有偏見。 香港眾志成員吳嘉兒和鄭家朗 葛聲稱她收到大量市民投訴,質疑何俊堯的裁決偏頗及慣常不接納警方證供,葛指事件嚴重,公眾有權期望司法機構政治中立,希望馬道立可以用處理法官郭偉健讚揚被告有高尚情操的「同一把尺」處理事件,立即停止何俊堯審理任何與反修例相關案件,她又呼籲市民自行去信司法機構投訴何俊堯,並指「如果啲信千篇一律,佢哋係唔會計嘅」。
法官郭偉健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則指,何俊堯於裁定仇栩欣襲警罪不成立時,指警方證人「大話冚大話」等,涉及嚴重指控、誣陷甚至抹黑,質疑何違反《法官行為指引》,因根據指引,法官不可使用攻擊性或侮辱性的評論,以避免給公眾偏頗印象等。 周浩鼎 周又認為警方於事件中「好冤枉」,因為如果裁判官判處被告無罪,之後要再由律政司舉證進行上訴是十分罕見及困難,基本上等於事件不能翻案,「比你講完、屈完、佢(警員)隨時無機會可以講返自己嘅一個事實出黎,隨時令警隊蒙上一個汙點」。 另外,就一對夫婦圍觀馬鞍山火燒人事件,獲判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不成立一案,一直協助受害人的葛珮帆亦有表達不滿,她表示她重複看過涉案片段,認為雖然事主亦有用粗口指罵在場者,但她認為「係一班人圍住佢一個,跟住就有人放火燒佢,我覺得係因為嗰班人圍住鬧佢、起哄,先至會有人放火燒佢,嗰班人對我黎講全部係共犯」,她又質疑指「唔通呢件事係受害人錯咩?但個法官咁講,講到好似因為佢鬧人,所以佢就應該比人放火燒咁樣,講到我真係好鬼嬲」。 圖:網絡資源 而於該案件中裁判官林希維裁決前曾強調,法庭只會處理法律議題,而非政治問題,不希望裁決後有人認為法庭挑起政治爭端,例如如裁定兩被告罪成,有人會認為「講下粗口都定罪」,或者相反裁定兩人罪名不成立,有人會認為「有人點火都無事」,他指法庭不會考慮相關的爭論,只會考慮與案件相關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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