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胖啃泥 法律操心 阿立陪审记 10
杭州阿立
2017年3月12日
2019年7月23日修改版
上集《传魁量小 二娘铁窗 阿立陪审记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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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梅:“法官大人,接下去俺要传唤孙二娘儿子。”
米砂锅出去,不一会带那小子进来了。
孙二娘的儿子,叫他孙三胖吧。其实小伙子不胖,不过三胖叫起来顺口。
铁梅:“你很小就跟着二娘和传魁一起居住了?”
三胖:“是的。大概2岁开始。”
铁梅:“传魁对你是父亲形象(father figure)了?”
三胖:“是的。”
铁梅:“某年某月某日,事件经过大致是?”
三胖:“那天是俺生日。叫了一帮狐朋狗友来俺家院子里烧烤庆生。不知谁搞来了一些酒。大家都偷着喝酒。”
铁梅:“然后呢?”
三胖:“老胡把俺叫进屋,问俺是否在偷喝酒。老子明人不做暗事,喝就是喝了。”
铁梅:“传魁不准你喝?”
三胖:“细节俺也不记得了。反正老子那天火气大,就动手推他了。”
铁梅:“你现在个头也不高。那时你有多少劲?”
三胖:“就是啊。本来也觉得只是往沙发上推他一把。谁知那天俺好像有神力似的。可能头天晚上刚看了李小龙的功夫电影?”
铁梅:“然后呢?”
三胖:“俺把老胡推了个老狗啃泥,哦,啃沙发。老胡一边倒下去,一边手上一反推。俺刚把李小龙的功夫使老了,后防空虚。结果自己也摔了个小狗啃泥。”
铁梅:“所以你嘴上的血不是传魁打的,是啃泥啃出来的?”
三胖:“是啊。不是啃泥,就是啃了桌腿。”
铁梅:“警察来了后,你们都没说喝酒的事?”
三胖:“那是。谁那么傻,不打自招?”
铁梅:“法官大人,暂时没问题了。”
刁兄好像没问三胖。三胖退庭。
三胖退庭。
南希大法官:上午时间差不多了。先休庭。大家午餐去。
南希(对铁梅):下午结案真的来得及?
铁梅:是的,法官大人。肯定能结案。
南希(对陪审员们):休庭40分钟。法院周围有很多快餐店。米砂锅有附近餐馆联络图。大家快去快回,争取今天结案。
走出法院,到停车场各自的车,都要好几分钟。40分钟来回,要俺们打冲锋似的。联络图也来不及去要,反正快餐店都在路边,容易找。
结果开车出去路上很堵。周围公司、企业想来不少,大家都出来午餐了。一面慢慢开车,一面四处张望哪里有快餐店,最好不要拐到别的路上去,浪费时间。
终于看到前方左手有家快餐店。不是麦当劳,也顾不得了。进去随意点个套餐,坐下来狼吞虎咽。
再急匆匆赶回来。到陪审员休息室等候米砂锅。不再赘述。
下午开庭。
铁梅:“法官大人,俺想再传唤专家证人春苗。”
南希:“准奏。”
铁梅:“家暴受害者很少报案,也很少与施暴者分手?”
春苗:“是的。”
铁梅:“家暴发生当时,受害者受不了了。可能会尝试暂时逃避?”
春苗:“是的。所以才有很多家暴受害者避难所。可以让受害者暂时躲避一些时日。”
铁梅:“要逃避必须很快吧?否则很难离开?”
春苗:“是的。施暴者往往有各种手段,软硬兼施,不让受害者离去(哪怕是暂时)。”
铁梅:“受害者有哪些预防、应急方法呢?”
春苗:“随身替换衣物啊、有亲友知情可以晚上突然去住啊、或者知道就近避难所在哪里啊。还有急用的钱、证件、信用卡等。”
铁梅:“比如有个小箱子或其它的便携咚咚,一直装有基本贴身衣物等?”
春苗:“是的。很常见。”
铁梅:“回到施暴本身。受害者可能反击吗?语言和行动?”
春苗:“也常见的。受害者觉得受不了了,可能会突然暴发(snap)。也会骂人、或者打回去、摔东西,等等。”
铁梅:“受害者不也变成施暴者了?”
春苗(说的很仔细,阿立大致归纳几句。绝无添油加醋):受害者忍无可忍,突然爆发,并不能改变两者之间施暴与受害的关系。也不能改善受害者的环境。云云。
铁梅:“受害者回骂、回手都没帮助?”
春苗:“没用的。长期来说,施暴者的行为(语言、行动)只会越来越厉害。”
对证人们的提问,大致写这些吧。
南希:“接下来控辩双方各自作总结陈述吧。控方先来。
铁梅(走到陪审员席前):
1. 孙二娘报警时的证言(911电话录音以及自己的笔录)和她今天的证词,明显有很大出入。哪些是真?哪些是伪呢?你们各自根据自己的判断独立决定。有一点请注意:孙二娘在报警后从没有主动到警局去要求纠正自己当天的证言(甚至在收到开庭通知之后)。直到快开庭前,当控方继续与她互动时,才开始说当天的事记不清了;
2. 南希大法官会确认:家暴案件(殴打罪)有,也只有,两样‘食材’:‘家’和‘暴’。‘家’在此的法律定义是:夫妻或同居(不是一夜之欢);‘暴’在此的法律定义是:被告对受害者有暴力行为(身体接触)。这个行为被告是‘有意的’(intentional),而又是受害者‘不愿意’(unwanted)的。而与暴力行为的程度、受害者是否受伤等,毫无关系;
3. 控方相信已经证明了本案满足‘家’和‘暴’两要素。希望陪审员们作出独立的判断和决定。
刁兄(走到陪审员席前):
1. 胡传魁不是‘煎透馒’(gentleman)。平时最多也就是‘生煎’。没喝酒也满嘴跑火车,只是小火车。喝了点酒,夹皮沟小火车就成了动车、高铁了。不过今天不是竞选‘谦谦君子’;
2. 你们要审判、决定的是:那天晚上传魁兄到底有没有‘有意’推倒孙二娘?辩方相信这尚无被控方‘充分证明’到‘超过合理的怀疑’(beyond reasonable doubt);
3. 美国司法的基石之一,就是大家都应该假设被告是无罪的,除非被‘充分证明’到‘超过合理的怀疑’为止;
4. 希望陪审员们作出独立的判断和决定。
南希:“控方还需要补充吗?”
铁梅(走到陪审员席前)。说道,大家可能会想:
“人家不就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别人打的更厉害也多的是啊,只是没报案而已!”
“这就是一家搞不清、弄不明的人。没救了!”
“人家几十年也混下来了。管她、他干嘛?”
“床头打架床尾和么。俺们操哪门子心?!”
陪审员女士先生们,米国司法不是如此工作的!你们唯一需要考虑的,就是独立决定本案两要素是否都齐全了。
南希:“接下去,俺对陪审员解释本案辩论、审定的法律依据等。但再继续之前,俺要给陪审员们一个小‘撒瀑拉兹’(surprise)。”
阿立注:介英文的‘撒瀑拉兹’(surprise),是个中性词。可好(惊喜)、可坏(吃惊)。
那么南希到底说了啥呢?俺们是小吃一惊呢还是莫名惊诧?
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下集预告《螺丝钉扫兴 陪审员推敲 阿立陪审记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