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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的眼泪和夏俊峰的性命(杂谈)
送交者: T2[布衣] 于 2013-09-26 2:35 已读 3707 次 2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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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的眼泪和夏俊峰的性命(杂谈)

沸沸扬扬的薄熙来一案,其实不关乎百姓痛痒,所以绝大多数人凑上前来,不过是围观。其中看点不少,成王败寇啦,男女私情啦,异邦商人被害啦,叛国闯馆啦,打黑黑打啦,随便扯出一段,都可以让郭德纲和于谦忽悠观众几个晚上,如果他们愿意谈谈国事。
在中国的传统中,引车卖浆者流是不可以谈论国事的,那是肉食者的特权。王利发开个茶馆,其中醒目的地方便悬着条幅“莫谈国事”。坐那儿喝你的高末儿,嗑你的瓜子儿,提笼架鸟,蝈蝈蛐蛐,凡夫俗子,市井生活,不想不自在就今天天气哈哈哈。至于有的时候有人指示我们要“关心国家大事”,或者煽动我们“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我们也不须血往上涌澎湃激情,因为实践证明冲动往往让我们死的不好看。1989年许多人死过。那时坦克隆隆碾过天安门广场,不是阅兵,是实战。据说现在连公安都有数字化的装甲车了,咱们要活得更谨慎才是。
薄熙来被判了。罪状有三,贪污受贿滥用职权。三桩罪判得这个红二代满眼泪水满腹委屈。此三条,放在哪个官员头上都能做实,别人无恙,唯独薄氏子身陷囹圄,确实不能叫人家心服口服。其中也许另有蹊跷,不过那分明是“国事”,寻常百姓,说也说不清楚。薄熙来是否真的象坊间所传说的那般有谋位篡权的举动,我们不敢妄加猜测,但是这个人行事太过张扬而不内敛,却是事实。自古以来,张牙舞爪的,弄不过色厉内荏的。不信这是真理,会头疼。
此段时间,另一个引人关注的案件,夏俊峰一案,却是连着我们的心连着我们的肝的。无论城管怎样野蛮执法,无论百姓怎样请愿,也无论社会名流以及律师们怎样呼吁,一桩拖延了几年的案件,终于以夏俊峰被执行死刑而告终。我们看到一直为营救丈夫而奔走的女人张晶做这样的表示,“我将永远沉默”。岂止张晶,所有的微不足道的百姓,面对公正的司法,也只有沉默。不仅这一次沉默,从此开始,我相信大家面对城管、公安、法院、检察院、工商、税务、军队、党政机关、甚至官家的媒体,都会沉默。而我们所能做的,只有当电视台的摄像机给我们一个特写的时候,灿烂而由衷地笑着说,“感谢党和政府,我们很幸福。”
我非常拥护我们有一支坚强有力的城市管理队伍,据说他们的全称叫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既管理又执法,很有霸气。当今之中国,建立这样一个队伍(我想我应该称它为“队伍”,每天打打杀杀的,不叫队伍不够威武)非常有必要。城市工人下岗失业,总要上街找点营生;农村农民失去耕地,就得涌进城市,谋个出路,如此,乱遭遭一座城,没有人管自然不行。谁来管?公安和黑社会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要做,难得忙里偷闲,于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就应运而生,这是时代的选择,也是历史的必然。城管队伍上街以后,全国各地不时传来他们英勇执法的捷报,钉子户,小商小贩,在他们无情地打击下,抱头鼠窜,甚至赔上性命。
赔上性命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被城管战士们殴死,比如前段时间曝光的死于秤砣下的农民;还有一种死法便是夏俊峰式的,被城管打急了,逼疯了,奋而自卫,到最后,成了杀人犯,死于司法的公正之下。我想只要城管这只队伍在,死人的事是会经常发生的,好在毛泽东早就说过,人固有一死。中国老百姓向来命贱,如鲁迅曾经说过的,中国百姓,不过是“想做奴隶而不得和暂时做稳了奴隶”两种状态,所以生生死死也没大区别。
写到最后才忽然意识到,上述两个话题,都是跟中国的司法有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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